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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来头”醉驾司机情人节被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5日03: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有来头”醉驾司机情人节被行政拘留
叫嚣“有来头”的醉驾司机为南沙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某。莫伟浓摄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交宣、龚宣)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警部门获悉:2月12日晚,在海珠区晓港公园门口闯关冲卡嘲笑交警的醉驾司机南沙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某,经检验,他的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6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昨日在情人节之际,交警部门依法对刘某办理行政拘留手续。

  交警支队表示,目前酒后驾驶整治已经纳入交警部门的常态化管理,每天都在进行整治,并且在节假日期间和事故多发路段、时段予以重点整治。为确保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广州交警部门在春节前多次发出安全提示,提醒驾驶人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组织了多次全市统一整治行动,但仍有个别驾驶人以身试法酒后驾车,交警部门均依法予以查处。

  广州交警重申:将严格按照公安部要求,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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