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组将于2011年2月18日对我市中心城区推进“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达到标准,将报请省委、省政府审定,并授予“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称号(考核办法及相关标准请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我市“12319”电话将受理广大城乡居民对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县城)”情况的反映,请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与监督。
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