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国胜 通讯员 李建忠 报道
本报寿光讯 在日前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寿光市委、市政府颁发了一项特别奖——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奖。在该市100家大中型企业中,有43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因为职工工资在2010年增长幅度大而受到奖励,其中3家各获奖20万元,总计发出奖金235万元。
为鼓励大中型企业增加职工收入,寿光市在去年7月出台的《寿光市企业划型与动态管理实施办法》中,首次增加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奖。这一奖项的具体办法是:在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不比上一年度下降的前提下,以上年度企业实发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当年企业职工实发平均工资超过山东省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寿光市委、市政府奖励企业法人代表5000元,奖励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由专门负责这一奖项考核的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在寿光市100家大中型企业中,有64家企业职工的工资在2010年度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增幅最大的是潍坊顺福昌橡塑有限公司,达到86.2%,人均工资为29786元。
2005年进入山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的张学礼,对于这几年的工资增长很有感受。他说,刚进公司的时候月收入只有1200元左右,现在则增长到了3200元左右。张学礼说:“我们在东宝工作,不仅收入不错,各种保险也一应俱全,而且公司免费提供住宿和班车,吃饭也补助一半。就是觉得公司有前途,当初我们一起进来的七八十人,绝大多数都留下来了。”
东宝集团董事长李宗宝说:“企业发展好了,职工工资也应该水涨船高,让大家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这样,他们才能干得舒心,干得安心,企业也才会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