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案,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14日驳回原审败诉方商人陈振聪的上诉。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昨日上午宣读裁决,判词称陈振聪是“不诚实的说谎者”,而且坚持进行上诉,滥用法庭程序,上诉庭因此驳回其上诉。上诉庭还裁决,陈振聪必须承担华懋一方在原审及上诉过程中的大部分诉讼费用。
判词:陈振聪是“不诚实的说谎者”
引发香港全城关注的龚如心千亿遗产案,去年2月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定陈振聪败诉,而陈振聪所持“2006年遗嘱”为伪造,不服裁决的陈振聪同年继续向高等法院上诉。高院上诉庭受理后,今年1月开庭审理,延至昨日上午宣布审判结果。
上午7时许,香港高等法院门外已有大批记者等候进入法院见证宣判结果。上诉庭3位法官一致驳回陈振聪的上诉。长达47页的判词,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只花了6分钟宣读判词中的最后一段。判词称,法院毫不犹豫地驳回陈振聪的上诉。法官认为陈振聪不诚实,并滥用法庭程序。
上诉庭同时裁定,陈振聪要支付惩罚性讼费,预计较原先讼费大幅增加逾倍。而华懋基金一方的律师早前曾估计,整宗案件的讼费将超过一亿港元。
陈振聪:已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
昨日法庭宣判时,控辩双方核心人物陈振聪和龚仁心均未出席。华懋慈善基金主席龚仁心随后举行记者会。被记者问到得悉裁决后的感受时,他双手举起“V”字的胜利手势,指心情兴奋到讲不出话来,并放声大笑。他不担心陈振聪会继续提出上诉。
龚仁心表示,对法院的裁决感到非常欣慰,这再次证明“天地有正气”。
龚仁心表示,希望案件到此为止,华懋基金才可集中精力行事,不用再浪费资源,而有关案件的讼费应该由陈振聪支付是相当正确。龚仁心拒绝再评论陈振聪为人,“公道自在人心,每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希望他知道回头是岸。”
陈振聪获悉败诉后随即通过公关公司发表声明,称对法庭的裁决深感失望,但会尊重判决,并已经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陈振聪又重申“2006年遗嘱”是绝对真确。
资深大律师:陈振聪上诉胜算机会渺茫
对于陈振聪上诉胜算,资深大律师兼立法会议员梁家杰和汤家骅均表示,即使陈振聪上诉至终审法院,胜诉机会渺茫。
汤家骅表示,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以严肃言词斥责陈振聪,并责令其支付惩罚性讼费及行政费,实属罕见,估计华懋一方可收回六至八成讼费。梁家杰表示,原审法官与上诉庭均表明基于事实裁定陈振聪败诉,陈振聪所持“2006年遗嘱”已被法庭认定伪造,上诉庭更在判词中斥责其为不诚实的说谎者,因此上诉作用不大,并相信上诉获得胜算机会渺茫。
法院驳斥
●陈振聪一方的上诉理据是原审法官林文瀚无充分考虑及评估证据,便作出结论,犯了原则性错误。
但上诉庭则认为,仔细研究林文瀚判词后,发现其不仅已全面考虑证据,在涉及证据的内容在判词中所占篇幅甚至较一般需要更多。
●陈振聪称与龚如心保持了多年的亲密关系,并披露自己与龚如心有长期的“浪漫和性的关系”。
判词说,无论两人的爱有多深,或龚如心对陈振聪的感觉如何,陈振聪仍然只是一名已婚男子,所以原审法官在道德上不接纳他们的恋人关系并不意外。上诉庭认为,龚陈二人的关系并非如陈振聪形容般亲密,相信龚如心不会将全部遗产留给陈振聪。
●陈振聪一方坚持其持有的“2006年遗嘱”并非伪造。
上诉庭认为,“正如原审法官所说,考虑专家意见后,认为遗嘱上所谓龚如心及见证人王永祥的签名均属伪冒”。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小心研究过有关签名,考虑过所有可能性,才作出遗嘱是伪造这个结论。
遗产案回顾
2007年4月3日
龚如心因患子宫癌去世,享年70岁。外界估计,其遗产涉及千亿港元。
2007年4月18日
陈振聪手持龚如心的遗嘱,声称自己是龚如心遗产的惟一受益人。
2007年4月25日
华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师行发表声明,指已正式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龚如心于2002年订立的遗嘱,并宣布陈振聪声称持有2006年龚如心遗嘱无效。
2007年11月19日
遗产争产官司在香港高等法院展开聆讯。
2009年5月11日
遗产争产官司开审。
2010年2月2日
香港高等法院就争产案作出裁决,陈振聪在龚如心的遗嘱认证案中败诉,龚如心的遗产拨归华懋慈善基金。
2011年2月14日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驳回原审败诉方陈振聪的上诉,并裁决,陈振聪必须承担华懋一方在原审及上诉过程中的大部分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