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郑向鹏)昨天上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了市政府五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等事项。
《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包括总体战略、发展任务、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保障措施、重点工程与改革试点、实施等7个部分。根据《纲要》,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将分两步走,到2015年率先成为全国教育现代化先进城市,到2020年深圳教育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实现教育的均衡化、优质化、多元化、国际化、全民化和信息化。
《纲要》明确了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7类教育发展的各自任务,并提出了未来十年教育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把教育改革发展中综合性较强、任务较重、对深圳教育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确定为重点工程,包括新建高校工程、大力发展研究教育工程、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工程、特色高中建设工程等10项,将需要想办法突破推进但在当前条件下还难以全面铺开的则列为改革试点项目,包括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验、高校与企业合作试验、“鹏城英才”培养试验等10项。
会议原则通过了该《规划纲要》。会议指出,《规划纲要》思路结构清晰、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是我市首个指导未来十年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的制定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深圳推进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
会议要求《规划纲要》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要与上位规划相一致,要与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社会建设、加快教育发展的有关《决定》精神相统一;要突出满足深圳市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大需求,特别是在一些新兴领域的教育发展方面要争取领先全国,前瞻性的建设好特色学院、特色学科,有计划有目标的引入外部资源,办出深圳教育的特色和质量,更好满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全国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贡献经验;要在全面提升教育总体水平和质量的基础上,明确学前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等各个教育领域的不同任务、目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各自重点,以利于明确未来工作导向和合理进行资源配置。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修改后的《实施办法》扩大了推选界别、提高了评选标准、规范了授予及撤销程序,将创新、环保、社会管理与公益、经贸与投资、引进和培训人才、教科文卫与对外交往等多领域并重,特别增加了在创新、低碳、国际化等领域内评选荣誉市民的规定。据悉,我市将按照新的《实施办法》启动第四批荣誉市民授荣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