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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弄不清楚买了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5日07:59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缪立义记者陈惟)消费者张先生本想在节日里开心购物,却因购物发票“太简单”,与营业员大吵一场。本市金店银楼自今年元月起逐步实行简化式统一发票后,令众多消费者感到郁闷:发票将本该表达的物品内容省略了,“我们不知买了啥”,因此顾客常常与店家产生不快。

  消费者张先生说,去年为女友买了一枚钻戒,店家在发票上打印得一清二楚:钻石重量、净度、色泽、切工,以及铂金戒托的重量、成色、样式,还有商家售后服务责任等商品信息一应俱全,可是现在的发票上就简单二字:“钻戒”,而后就是价格。不少消费者为维护权益要与店家“讲个明白”:黄金珠宝构成复杂,又是价格昂贵的贵重商品,发票上岂有不写明白之理?

  明明白白让顾客消费,是商家诚信经营的原则,沪上金店银楼大多属老字号品牌店,当然也知晓这个道理,然而只因在新的发票上无法打印商品信息,商家也有一肚子苦水:“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税务部门推出的新政,此前那种能表达商品详细信息的零售发票,只能被简并成目前的统一发票。

  为了避免与消费者产生矛盾,有些金店银楼只好在开具简化式的统一发票后,又打印了一张类似清单的“小白条”,以标明黄金珠宝的货号、成色、重量(包括金重、主石、配玉)、工费、优惠情况、附件情况、服务承诺等等原先应在发票上表明的内容,然而明眼人一看便知,这类机印的“小白条”根本不属发票,不具任何法律效应,一旦发生问题,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专家指出,商家提供的发票可被视为其与消费者的买卖合约,作为法律认可的一种契约形式,发票上理应注明商品和服务的必要信息,尤其是黄金珠宝之类大件商品,级差与价格联系紧密要求表述清晰,更不可过于简单,这样有利于解决争议,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明确商家的责任。上海黄金珠宝行业长期以来使用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专用零售发票,消费者普遍感到满意,而现在“简并统一”后,很多消费者大为不满。行政部门推出新举措时不能“一刀切”,应更多地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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