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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命名首批10支“全国公安特警示范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5日08:1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14日讯记者李恩树为进一步推进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和等级化管理工作,公安部近日评选命名了首批10支“全国公安特警示范队”。

  经各地推荐、实地考核、专家评审等严格评选程序,10支公安特警队从全国数百支公安特警队中脱颖而出,被公安部命名为首批“全国公安特警示范队”。他们分别是: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哈尔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武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深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据介绍,公安特警队自2005年组建以来,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直接指挥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闻警即动、快速反应、攻坚克难、顽强奋战,在维稳处突、打击犯罪、抢险救灾、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公安特警队成功进行了多次长时间、成建制、跨区域集中统一行动,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安保、青海玉树抗震救灾以及甘肃舟曲泥石流抢险救援等重大任务,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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