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2月15日专电(记者王晓明)“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造成大量‘421’家庭,一对夫妇需要赡养4位老人,再过十多年后还将出现许多的‘8421’家庭,一对夫妇要赡养上面的父母、祖父母共12人,老年人居家养老将越来越困难。”吉林省政协委员聂洪志在正在召开的吉林省“两会”上呼吁,社会养老作为居家养老的重要补充,推进作为社会养老事业发展重要载体的养老机构建设势在必行。
据有关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67亿,占总人口的12.5%(人口老龄化的国际标准是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人口老龄化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建设好养老机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更是解决“空巢”老人增多问题的需要。
“当前养老需求与养老机构建设现状的矛盾日益突出。”聂洪志说,以吉林省集安市为例:全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一共只有13所,床位只有610张,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2.3%,特别是在市区内只有一个老年公寓,床位70张,占城区老年人口7000人的1%,这种现状与城市快速增加的社会养老需求相比明显滞后。
据了解,当前社区养老机构建设步伐缓慢,吉林省大部分城市社区,特别是县级城市社区还没有这项服务,社区养老机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此外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和专业化层次低。据调查,吉林省县一级的养老机构服务大多只有简单的一个层次,特别是农村敬老院的服务还停留在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救济型阶段。
推动社会化养老机构建设,聂洪志建议,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养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养老公共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层次,引导养老机构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及时、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