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2月15日消息,台湾《联合报》15日发表社论说,每隔一阵子就传出“期待两岸加强政治领域对话”的说法;但台北的反应仍是千篇一律:“先经后政,先易后难。”虽任人皆知两岸的“政治对话”终究无可回避,问题在于双方皆找不到一个入手处。本文建议:可以考虑从结束内战的《和平协议》着手。
社论说,《和平协议》是两岸之间存在已久的解决方案构想,2005年连战访问大陆,将《和平协议》列入了“五大愿景”,马英九又纳入“总统”大选政见,而以胡锦涛主席2009年的除夕谈话,对“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的着墨最深。
社论说,这样的论述,是符合史实的,也是符合逻辑的。也就是说:由于两岸现状仍是内战的遗留及延续,所以始有议签《和平协议》的必要。上世纪中国的国共内战,自1927年至1949年,打打停停了22年(八年抗战期间,“内战”在形式上停止,实质上仍在进行);交战双方,由“中央政府”的国民革命军对中共的人民解放军的当面厮杀,转变至台当局对中国大陆的隔海对抗。由于内战之故,双方互不承认,而欲毁灭对方;而《和平协议》则是要终止内战,不再毁灭对方,因而必须先以承认对方的交战地位及议和地位为前提。
社论称,也就是说:若欲议签《和平协议》,即须首先确认两个交战双方的地位;没有这个基础,如何签《和平协议》?
倘朝这个方向思考,前引胡锦涛的除夕谈话,其中两次谈到的“中国”,其实皆是1949年以前因内战而分裂的“中国”;《和平协议》即是欲在这个分裂中国的“遗留及延续”上,重建两岸在未来中国(第三概念)的互动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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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说,北京方面近年在“互不否认”上所做的努力值得肯定。国台办主任王毅日前说:“和平统一,不是大陆并吞台湾,也不是台湾并吞大陆。”此说已较邓小平说“不是你吃掉我,也不是我吃掉你”具象化。
其实,国共在1949年4月也议签过一次《和平协定》。当时,中共取得军事优势,在《协定》中主张“废除伪宪法/废除伪法统”;双方破裂,隔日解放军即南渡长江。当年的《和平协定》是在消灭对方,如今谈《和平协议》自应有不同的思考。
社论说,台湾多数人认为国共内战是一个政治负债,但我们却认为,“由内战论述转到和平协议论述”,有可能成为化解两岸僵局的“巧门”。
因而,北京若欲破解“相互承认”的难题,从《和平协议》着手亦不失为一“巧门”。因为,这是符合史实的,也是符合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