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记者上午从朝阳检察院获悉,一男子因使用妻子的信用卡透支2万多元拒不还款,近日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万元。
2006年10月4日,李某妻子用自己的名字办理了一张银行信用卡,信用额度为2万元。此卡办理后,妻子随即交给丈夫李某使用。李某于2006年10月13日激活该卡后,分别在朝阳区北四环的华堂商场、顺义区的隆华商场等地多次恶意透支消费、取现,截至案发前,该账户欠款4.5万余元,其中本金2.2万余元,利息2.2万余元。
据李某供述,他刚开始还正常还款,后来认为不还款也没什么后果,就逐渐不还款了。
据悉,银行工作人员从2007年底到2010年3月间,一直在催收,却始终未能讨回全部欠款。
信用卡的交易明细显示,该账户于2009年10月27日最后一次还款8000元之后,直至2010年11月23日银行工作人员报案之日前,超过一年的时间里再未还款,银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