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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邹乐)年过半百的老刘因婚外恋离婚,不料情人却因舍不得现在的家庭和孩子决定与其分手,“痴情”的老刘持硫酸将情人面部等多处烧伤。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判处老刘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003年9月25日,因情人阿丽(化名)要求与其分手且刻意躲避,被告人老刘遂跟随阿丽到通州区宋庄镇其家中,用随身所带的硫酸泼向阿丽,致其面部、躯干处等身体多处被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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