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消费卡已成为市民越来越熟悉的支付方式。但市民有可能不知道,这些消费卡也有假的,47岁的文某就手持这种假卡在东塘某商场疯狂消费一万八千元,屡屡得手。近日,雨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文某说,2010年9月22日,他在东塘地下通道处以低价购买了40张假的商城购物卡。第二天,便抱着试试的想法走进商城买东西。香烟、黄金手链……没有想到在付款时,都很顺利。尝到甜头后,文某几次来到商场,19张假购物卡支付了近万元消费。同时,文某还将8张假购物卡交给其妻李某购物。
27日,文某再次持假卡付款时,被商场保安抓获。民警赶往现场,经审查文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分子之所以选择复制假卡,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购物卡的需求市场相对旺盛,但流通无序。”检察官介绍,目前市面上大多数购物卡制卡技术相对简单,没有防伪标识,为此,提醒市民谨防购物卡被复制或盗刷。记者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