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萍)2.15万户生活在棚户区的居民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搬出棚户区,搬进共计200万平方米的安置房。
昨天,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京煤集团门头沟、房山、大兴等矿区及首农集团永乐店农场和丰台长辛店地区等5个项目纳入该方案。其中,丰台长辛店地区占地133万平方米,为城市棚户区;京煤集团门头沟、房山、大兴矿区和首农集团永乐店农场占地分别为38万、20万、2万、3.8万平方米,均为国有工矿棚户区。5个新增项目涉及居民2.15万户,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任务。
据了解,本市其他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将经改造主体申请、市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此外,今年年内本市将完成通州老城区和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的2.55万户居民的安置工作,落实安置房源80余万平方米。其中,门头沟采空棚户区拆迁并安置居民1.3万户,通州老城区完成1.25万户居民安置,丰台南苑老镇完成安置房的建设和居民、企业的安置。
今后,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补偿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房源可通过新建或收购筹集;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方式进行。被拆迁人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相应保障优先安排。具体办法由各区县政府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
■名词解释
棚户区
是指在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房屋使用功能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全、居住环境恶劣、社会问题突出、采取土地一级开发等市场运作方式无法实现资金平衡且难以改造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