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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经销商将一则“汽车牌照租赁办法”发布在网上。
经销商称,按照购买新车的价值收取牌照使用租金,10万元以下的车,每月100元;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车,每月200元;20万元至30万元的车,每月300元。据悉,相关老板很早就开始囤车,此时正好牟利。
市交通委工作人员称,此举违规。律师分析,此举存在诸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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