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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20%降为5%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02:31  郑州晚报

  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20%降为5%

  □晚报记者 程国平 通讯员 崔国磊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惠济地税局获悉,为大力支持我省第三产业发展,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调整为:高尔夫球适用7%的税率,其他娱乐业征税项目适用5%的税率。新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从执行之日起,与该政策规定不一致、并已经征收的税款,可在以后的缴款期予以抵扣。

  据地税局相关人员介绍,娱乐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经了解,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对娱乐业一直实行20%的高税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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