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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月CPI同比涨4.9%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04:10  舜网-济南时报

  权重调整CPI“被调低”?

  居住占比调高,食品调低国家统计局:总的提高了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国家统计局15日发布的报告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4.9%,低于市场预期。

  1月份的CPI同比涨幅,比去年12月份的同比涨幅上扬了0.3个百分点,但比去年11月份创下28个月来新高的同比涨幅回落了 0.2个百分点。

  从更能反映价格变动最新情况的环比数据看,受春节和低温冰冻天气影响,1月份CPI环比上涨1.0%,是近一年来环比涨幅第三高的月份。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8%(鲜菜价格上涨14.4%、鲜蛋价格上涨2.3%)。

  从同比情况看,1月份CPI中,食品价格上涨10.3%;居住类价格上涨6.8%,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7.1%;衣着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略降。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国家统计局15日在发布根据新的权重计算的 1月份CPI数据时,主动公布了权重调整的详细情况以及权重调整对CPI数据的具体影响。

  与有媒体报道的权重调整会拉低CPI数据0.3个百分点相反,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按照原有权重计算的CPI数据相比,权重调整提高了1月份 CPI同比数据0.024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食品权重虽然降低了2.21个百分点,但涨幅也非常突出的居住价格权重一举提高了4.22个百分点。

  这是自2001年计算CPI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基期例行更换。专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消费支出结构必然发生变化,食品价格权重的下调和居住价格的上调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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