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成都晚报记者 熊德壮) 为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水平,省政府决定依托我省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全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昨日公布的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今年6月前,省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和各市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将完成组建,有公安消防队的县(市、区)成立应急救援大队;年底前,其余县(市、区)都将依托当地政府专职消防队成立应急救援大队。
据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即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各市(州)消防支队、县(市、区)消防大队分别增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牌子。人员由现有公安消防部队官兵、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组成。职能任务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爆炸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