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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统计将终结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16: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 王永志)国家统计局16日在此间公布了新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据悉,从本次改革开始,国家统计局将不再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对此加以解释:过于强调全国综合的数字容易引起误读,会掩盖各个城市的典型特征。他并以天气预报为例,如冬季某日北京的温度是零上9度,哈尔滨的温度是零下15度,海口的温度是零上15度,3个城市的平均温度为零上3度,计算和发布这样的平均数意义不大,且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读。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称,此次房价统计改革,主要有三方面考虑。首先,用平均数表示一组数据,具有直观简明的特点。但是平均数在样本值离散程度较大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是说在个体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往往会削峰填谷,抹平个体间的差异。

  其次,不再计算和发布平均数,重点发布各个城市的房价数据,既有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所在城市房价的具体变化,也有利于更好地为地方政府有效调控房价提供服务。

  第三,接纳一些专家学者的建议。如有的专家指出,综合平均价格指数概念过于模糊,无法与某个时点相对应,并且在各季度(或各月份)房价变动比较大的时候,计算出的平均值更是缺乏实际意义。

  国家统计局在上月17日发布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2010年12月份,国房景气指数为101.79,比11月份回落1.41点,比上年同期回落1.87点。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涨幅比11月份缩小1.3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3%。12月份,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6%,涨幅比11月份缩小1.7个百分点。

  此次改革,在继续保持同比、环比统计方法之余,国家统计局还引入定基价格指数。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认为,它在使用上更为直观方便,可以计算出不同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观察不同时期房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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