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2月16日电(王子谦 朱文)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16日通过《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显示,“十二五”期间海口将实施居民收入增长工程,建立扩大消费需求和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力争实现城乡居民总收入翻番。
根据《纲要》,海口“十二五”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由“十一五”的1.6万元和0.6万元提高到3万元和1.1万元,年均增长13%。
《纲要》指出,海口“十二五”将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抽样调查制度,调节和及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鼓励企业合理增长职工工资。政府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逐步改善劳动环境,扩大工资保证金实施领域。
“十二五”期间,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动态增长机制,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制度,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水平,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在农民增收方面,海口将加强农村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市、区、镇和产地批发市场网络系统,制定加快推进农产品深加工和休闲农业优惠政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鼓励企业投资农业,引导农民自主投资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建立农村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农村小额信贷发展,落实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政策。
该市还将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农村新增劳动力等的转岗转业培训,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此外,海口将推进脱困工程,做好五保户、城乡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挂钩的动态补贴制度,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实现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鼓励生活服务企业减免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的有关费用或价款。全面免除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城乡低保边缘户的行政性收费。坚持财政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推行产业扶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