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记者 郭晓峰 实习生 仇辰
2月1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获悉,从即日起至4月15日,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 “三车”〔营运人力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整治活动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整治工作截止到本月末,警方将禁止“三车”通行省会“四横八纵”及两站区域;第二阶段截止到4月15日,警方将按照《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在省会二环30条道路内,严查、严管“三车”在禁行时间、禁行路段通行。
据石家庄公安交管局介绍,整治第一阶段的时间为2月16日至2月28日,该阶段整治中,将禁止“三车”通行“四横、八纵”及“两站”区域。“四横”:和平路、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八纵:友谊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青园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两站:火车站、长途汽车总站。“三车”不能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顺行,只能横穿。在整治同时,警方将积极向“三车”车主宣传有关限行规定,为全面系整治和规范“三车”奠定基础。第二阶段整治时间为3月1日至4月15日,在此期间,警方将按照《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严查、严管“三车”在禁行时间、禁行路段通行。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在整治过程中,对无证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司机,除按无证驾驶进行处罚外,全部进行拘留;对无牌机动三轮车要坚决扣留车辆,司机接受罚款后凭购车发票领取车辆。无发票的车辆暂不予返还;对有牌照的机动三轮车,要查看其是否有年检合格标志,没有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有携带的要扣留机动三轮车,待取来后,凭年检合格标志和机动车行驶证领取车辆;对“三车”在禁行时间段内通行禁行路段的,按闯禁行处罚;对扣留的电瓶三轮车、营运性人力三轮车,要核对购车发票、予以处罚后,方可放行;对从事客运的电瓶三轮车、机动三轮车,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非法载客予以处罚;对从事营运的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车,要劝诫其驶离路段及区域,一般给予警告处罚,屡教不改的进行处罚。
在整治期间,每天早上7:00-8:30,省会市区各交警大队将在辖区二环沿线主要入市口安排警力,严查进入二环的“三车”。市区各固定岗和巡逻岗民警每天7:00-19:00将加强对市区“三车”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辆,坚决查处一辆。此外,市区各大队还将成立整治“三车”专项治理小组,在辖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专门查扣“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