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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4个检察院被评为最佳文明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1日01:29  正义网-检察日报

  吕立峰

  本报乌鲁木齐2月20日电(记者吕立峰)在今天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传部长会议上,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检察院、温泉县检察院、奇台县检察院和吐鲁番地区检察分院受到隆重表彰。

  近年来,全疆各地各单位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大力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典型,评选出了100个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全疆检察机关有3个基层检察院和1个地区分院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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