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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不能因难而不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1日01:2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新闻背景:在各地相继召开的“两会”上,最热的就是对“经济适用房是否还有存在必要”的争议。继河北、辽宁、山东等地选择暂停修建经济适用房后,湖北武汉、江西九江等地近日也开始出现此类呼声和决定,一场经济适用房叫停潮正悄然兴起(据2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网友田力:现阶段经济适用房固然产生了一些问题,但并不能就此将其一棍子打死。在高房价的今天,拥有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福利,它应该让最需要的人享受到。从更深层次来说,经济适用房并非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政府的施舍,抑或是房产商对穷人的恩赐,而是对现代法治社会中低收入居民和“夹心层”人群一项实实在在的权利认可。它与创造财富无关,却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与此相对应的是,近年来掀起的经济适用房叫停潮并非针对它的设计理念,而是来自它层出不穷的“乱象”———高收入者入住、购买后被迅速转租买卖……如果单纯因为这些乱象、“出问题”而放弃,不仅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更是一种惰政的体现。退一步讲,经济适用房的“乱象”在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之前,谁又能保证廉租房、公租房就真的能那么公平、透明?虽然目前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已经出现,但也并非无药可救,关键还是要看政府执行政策的决心。对家庭收入的严格评估、对房号发放的严格管理就是治本的手段。

  让经济适用房制度不断完善,切实惠及困难群众,真正实现其价值,而不要让它成为富人的“二奶”。这是当前的当务之急,更考验着政府的决心和作为。笔者希望不要仅仅因为“难做”、“不想做”,就让经济适用房这个解决公众居住问题的“利器”“刀枪入库”。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就与和谐之义相去甚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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