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
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通讯员桂兴卫)一个醉鬼在车上骚扰滋事,不堪其扰的乘客出手还击,但却出手太重,把醉鬼打伤,结果身陷囹圄。
昨日,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获悉,经查明今年1月6日晚,赵某、刘某、朱某等三男二女五名同事乘坐公交车回金湾区三灶镇,车经过南屏站时,醉酒的郝某上车。郝某上车后,在车厢来回走动,不断骚扰其他乘客。后郝某坐在刘某旁边,用脚几次踢刘某,刘某与之发生争吵。郝某的行为引起赵某、刘某、朱某的不满,三人与郝某发生争吵,并发展到打斗。三人合力将郝某打倒在车上,让司机停车,打开车门,把郝某拉到车后门,蹬出车外,让司机开车离开。
公交车又行近十米后,赵某等乘客担心醉酒男子躺在路上不安全,又让司机停车,下车发现该男子头部流血,于是报警。郝某被蹬出车后摔倒在地,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暂定为轻伤。
赵某、刘某、朱某等三人一时气愤伤人,触犯了法律,教训沉重。三人于1月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近日,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