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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将具有移民城市特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1日03: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深心理卫生条例(草案)》将重启人大二审

  本报讯 (记者鲍文娟 通讯员许訸)深圳将重启《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草案)》审议。记者近日从市卫生与人口计生委获悉,《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草案)》将提交深圳市人大二审。该条例一旦出台,将改变目前深圳精神卫生领域无法可依的状态,减少精神疾病发生率。

  据悉,从10年前,深圳社会各界就已在呼吁为精神卫生立法,而就目前进展而言,精神卫生立法可谓指日可待。《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于2009年3月27日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一审通过。

  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将加速《国家精神卫生法》的审议工作,为与国家上位法保持一致,按照立法规范的要求,2009年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暂缓条例审议工作。

  不过,由于至今《国家精神卫生法》出台尚无具体时间表,而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迫切需要法律依据,经与市人大法委、教科文卫委、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建议恢复条例的二审工作。

  市卫生与人口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条例二审尚未正式启动,在修改讨论的过程中将吸取上海、北京、武汉等已出台精神卫生地方性条例的城市经验,并结合深圳作为外来工聚集的移民城市的特性制定有深圳特色的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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