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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让人欢喜让人忧 资料照片
就在几天之前,济南还随时可听到爆竹声,这给济南这个城市增添不少春节气氛的同时,也给很多人带来了或大或小的麻烦甚至悲剧。本报2月19日曾报道,春节7天至少有37人被炸伤,元宵节当晚,一男子被鞭炮炸死,一女子被受惊的狗咬掉一块鼻子,有市民家中的窗玻璃被炸碎……
爆竹声犹在耳畔,过完元宵节后即前来参加济南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委员们,提出了不少有关爆竹燃放、销售等方面的建议,有的主张禁放,有的则建议加强管理。
燃放烟花爆竹引发诸多事故委员列出燃放爆竹“五宗罪”
委员们之所以如此关注烟花爆竹的燃放,是因为刚刚过去的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给很多人带来了麻烦甚至不幸。在委员的提案中,无一例外地先列举了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众多弊端。
来自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余恬委员表示,几年来,济南人燃放烟花爆竹有日益升级之势,连礼花弹这样的高危花炮也开始在民间大量燃放,而且不择地点,造成了许多人身和财产的伤害。礼花弹爆炸后,由高空坠落的水泥质碎块砸伤行人和车辆的事故时有发生,爆炸时四处飞射的火球更是容易引起附近楼房的火灾。2009年2月央视新大楼发生的火灾就是因燃放礼花弹而引起的。另外,燃放时由于放置不稳,礼花弹发射方向失控而造成人员伤害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此外,大量砍伐树木制造火药也间接造成了生态危害。
张保国委员也说,燃放烟花爆竹的坏处很多,如烟花爆竹生产浪费了大量的人工、原料;每年都发生多起爆炸事故,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浪费了消费者大量金钱;特别是春节集中大量燃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众多人身伤害事故。张惠芸委员列出了燃放烟花爆竹的五大弊端:人员伤亡、引发火灾、污染空气、扰民和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资源。
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仅除夕零点至大年初一14时,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223人,死亡2人。山东省大年三十到正月初六,各级医疗机构共接诊鞭炮伤患者1819人次,其中济南有37人被鞭炮炸伤进了医院。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六,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 1.1万多起,因火灾死伤77人(40死37伤);而来自国家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大年初一,86个监测城市的空气质量日报中,有56个城市空气质量等于或差于轻微污染,其中南昌、鞍山等城市的空气质量为“重污染”,南京、成都等为“中重度污染”。这些污染部分可归因于燃放烟花爆竹。济南也好不到哪里去。济南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显示,2月2日至8日,济南市空气质量受到燃放烟花爆竹和灰霾天气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为4天,轻微污染3天,良好率仅为57.1%。
民俗也应与时俱进对放鞭炮有委员建议“禁”
最近十多年以来,对烟花爆竹是“禁”还是“放”,各界存在很多争论。到目前为止,国内有很多城市禁放,也有很多城市限放。济南市也经历了从“完全放开”到“禁止燃放”再到“限制燃放”的演变过程。
张惠芸委员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有了烟花爆竹才会有喜庆的年味。除了过年过节要放鞭炮外,逢喜庆的、重大的事情都要放鞭炮。可以说,烟花爆竹不仅仅是一种民俗,更是一种文化,一直延续至今。
“用巨大的损失和生命代价,换来一个感觉上的年味,是否值得?”不过,她认为,民俗不代表要保留不变。在农耕时代,寄寓着人们用以驱魔避邪的愿望,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烟花爆竹可以增添热闹喜庆的气氛。如今早已进入工业文明时代,城市大,人口集中,高楼林立,已经没有了燃放烟花爆竹的环境和空间。
“实际上,春节中不少旧民俗已逐渐为新民俗所代替。”张惠芸说,比如,过去都在家中吃年夜饭,如今很多人在饭店欢聚;过去闭门守岁,如今看春晚或外出旅游;过去登门拜年,如今用手机发短信。这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风俗文化也在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并不是非要隔三岔五燃放烟花爆竹来显示气氛,挂灯笼、贴春联、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都能很好地表达这种喜庆气氛。电子爆竹音响也可以起到同样的效应。”
余恬也认为,与生命、财产的安全相比,民俗是次要的。民俗也应与时俱进,一种民俗行为若与现实生活方式相冲突,与科学发展相冲突,就应受到限制,甚至被抛弃。
因此,张惠芸委员提交了《在济南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建议禁止在城区、社区和其他易受危害地段燃放烟花爆竹。此外,为尊重喜好燃放烟花爆竹的人群,可以在郊区开辟燃放烟花爆竹点。
相比而言,冷家峰委员则直接建议春节期间停放烟花爆竹。
委员建议:禁放高危爆竹,推广环保、安全的替代产品
记者注意到,更多委员则建议加强管理,如定点燃放,禁止销售、燃放高危的烟花爆竹。
张保国委员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倡导厉行节约、绿色环保、以人为本的观念,鼓励倡导市民尽量少购买、少燃放甚至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另一方面要严格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格、配方等标准的危险品种进入市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指导公众科学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燃放非法生产、经销的不安全产品,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燃放。春节期间,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居民集中的社区、小区内,划定一处或几处地域相对开阔、具备消防条件的地点,作为集中燃放点。此外,推广环保、安全的替代产品,如无烟环保的烟花爆竹和电声模拟爆竹。
方辉委员建议实施烟花爆竹准入制度(或产品安全准销制度),禁止高空烟花和威力大、噪音大的鞭炮在济南销售,禁止个人和单位燃放危害最大的高空烟花,严禁燃放超过一定分贝的鞭炮,以杜绝噪音扰民和鞭炮伤人事件发生。同时,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监管,加强各管理部门的联动,提高事件处理的反应能力和效率,特别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对违规燃放的处理程序和责任部门。此外,对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伤人事件以及市民投诉的扰民事件,要按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
余恬也建议禁止向民间销售礼花弹等高危花炮,可以由市政府出资,在重大节日选择适当地点燃放礼花焰火,以满足市民节日期间观看焰火的愿望。
同时,余恬建议市政府考虑修改或撤销2008年“关于提高烟花爆竹尺寸和装药量规格的规定”,不允许高爆炸力烟花爆竹在济南销售,以从源头上减轻爆炸引起的直接人身伤害,同时尽量减轻爆竹噪音对居民的侵扰。“管好烟花爆竹的燃放,事关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不可轻视。”余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