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老大"收保护费不成抢劫还砍伤人

  半岛都市报2月20日讯(记者 高丽) 张某自称是李沧区一处市场上的老大,平时靠收取市场业户的“保护费”弄点钱花。一次收“保护费”不成竟改成抢劫还把人砍伤。

  吴某今年19岁,吉林人,小学毕业后就不上学了,平时挺崇拜哥们义气。张某(已判刑)是黑龙江人,今年21岁。张某平时没有收入,靠在市场上收 10元、20元的“保护费”花。而吴某认识张某不久便跟着张某“混”。2009年3月8日晚上,两人到市场上去收“保护费”,想跟一家快餐店老板“借钱”。遭拒后,两人改成抢劫,张某趁机抢过老板娘的钱包跑了,而难以脱身的吴某砍伤了店主董某,由于董某的力气大,一下子将吴某摁倒,并抢过菜刀也砍了吴某几刀。近日,市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吴某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获刑1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