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百军本报实习生范传贵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政府被曝光设有13名副秘书长,在“最牛公务员”事件尚未平息之时,再一次引来关注。
而有知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龙岩市设13个副秘书长在福建并不算最多。”据此,记者查阅了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在2010年8月编制的一本领导干部联系手册,证实了这一说法。记者发现,福建省9个设区市只有莆田和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在10个以下,其余均在10个以上,有两个地市甚至设有15名副秘书长。
《法制日报》记者登录多地政府网站发现,这样的现象,并非只有福建省,在全国广有存在。2009年1月,中组部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曾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要求在两年内消化多余副职。2011年1月,两年大限已至,“减副”却并未取得全面胜利。
有专家认为,若不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他律机制,此类事件还可能周而复始地出现。
福建多地副秘书长超10个
“龙岩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有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3人,另外还有3名副主任以及两名副调研员。这是前不久网络上挂的一幅帖子,这个帖子立即引起了社会关注。
2月16日,龙岩市政府针对网帖回应称,根据有关规定,龙岩市目前共配备12名副秘书长,其中专职6人、兼职6人,“原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友洪已于去年底免去副秘书长职务(网页未及时更新)”。1月21日,龙岩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已研究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的配备将按上级新的规定执行。
记者今日再次登录龙岩市政府网站,发现副秘书长一职已剩11人,其中刘友洪及安全局长邱远营已从网页中撤下。6名兼职的副秘书长也均标注上了原有职务,分别为办公室主任、龙岩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市政府驻京联络处主任、市城管办主任、市机关干部管理局局长、市信访局局长。
龙岩市政府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之所以让有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是出于工作需要,“比如市信访局局长卢春平,因为信访工作牵涉面广,为了方便协调,所以兼任副秘书长;此外,在派出的工作中,只有副秘书长这一职位才能代表政府”。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这些兼职的副秘书长都在自己的原单位领工资,没有多拿市政府一分钱工资。
近日,知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龙岩13个副秘书长在福建并不算最多,福建其他地市所设副秘书长职务也大多在10个以上。”
据此,记者查阅了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在2010年8月编制的一本领导干部联系手册,证实了这一说法。记者发现,截至2010年8月,福建省9个设区市只有莆田和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职数在10个以下,分别为9个和8个。其余均在10个以上,其中泉州市和南平市甚至多达到15名。
福建“减副”两年未有所动
副职众多的现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08年11月,辽宁省铁岭市就曾曝出有9个副市长、20个政府副秘书长之闻。同年12月,河南省新乡市也曝出有11个副市长、16个副秘书长,此外还有6名调研员协助副市长工作;2009年4月,河南省郸城县政府办公室被曝出仅副主任就有9人;2010年7月,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被曝除了“一把手”外,还有10个副主任、6个副巡视员。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上曾刊文指出:“这种现象不仅仅局限于某省、某县、某局,它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官员超编严重,不仅极大地增加了行政成本,而且由于副职过多,推诿扯皮,降低了工作效率。”
为此,2009年1月,中组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省级、副省级、地市级政府副秘书长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职数,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配备职级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已配备副秘书长过多的,要在两年内予以消化。
此后不久,中组部、中央编办再次发出《〈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答复》,要求省级、副省级、地市级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按不超过其同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来掌握,具体职数今后在政府办公厅(室)的“三定(定员、定编、和定岗)”规定中明确。同时,兼职的政府副秘书长应占职数。
按照这一要求,到2011年1月止,所有地方政府副秘书长职数要减少至副市长职数以下,且包含兼职副秘书长在内。而据记者查证,福建省9地市副市长职数均在5名至7名之间,远低于副秘书长的职数。记者近日通过福建省各地市政府网站及政府工作人员证实,从福建省领导干部联系手册统计的2010年8月至今,福建各地均未发生大规模人事变动。
“减副”亟待完善他律机制
“每个部门之间有时候会推诿扯皮,而副秘书长之职往往能起到统领、协调各部门的作用。”在《法制日报》记者问及为何要设那么多兼职副秘书长之时,龙岩市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如此回答。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则认为没有那么单纯,他说:“副秘书长都有行政级别,一有了级别就能上不能下。此外,副秘书长的任命程序简单,没有多少外界监督,自然就容易超编。”
有业内人士还提出,因人设岗应该是大多数超编职位的最初动机,“副秘书长等职位设置并没有硬性规定,任命程序也相对灵活,往往就成为安排干部的一个重要渠道”。
一头是“超编”的冲动不断高涨,另一头是“减副”政策执行无力,这最终导致了“减副”未能全面完成。
对于高压政策之下“减副”仍难完成这一现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只有建立完善的他律机制,方能彻底根除这种‘机构病’。”
“地方政府部门不是生产单位,他和企业不一样,企业因为利润的原因会有很好的自律能力,而地方政府缺少了这种自律的压力和能力。”张树义说,既然地方政府没有自律能力,就必须从制度上设置一个健全的他律机制。“在超编这个问题上,法律没有明确具体职数,而且即便明确了具体职数,也很难会细致到地市政府的副秘书长这一级。所以他律必须依靠人民代表大会来进行。”
毛寿龙对此说法表示认同,他认为,在任命副职的程序上,应该经过人大环节。
此外,不少专家提出,对超编单位的负责人进行问责,也是能够大大促进“减副”工作的重要措施。据记者了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本报福州2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