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抓好3个方面: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本报讯新华社昨全文播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作的题为《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报告指出,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27186件(次),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5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73人。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颁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在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全部实行公款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得到加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报告指出,2011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报告指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方面: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对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把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提供保证。
按照“十二五”规划建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对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
(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扎实推进农村、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同时,加强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启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起草工作,不断取得体系建设阶段性成果。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相关文件,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机制。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
报告指出,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着重在以下4个方面下功夫。(一)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三是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四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二)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二是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三是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三)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二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问责制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四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澄清是非、释疑解惑工作,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
报告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抓任务落实、抓巩固提高、抓改革创新,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