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2月21日消息(记者冯雅 唐明)据经济之声报道,成都新一轮农村产权改革,生动地表达了“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的逻辑。成都在城乡统筹实践中,全面突破城乡二元结构。这是新世纪,在城市化进程中,中国土地上第一次标志性改革。
2007年6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成都市成为全国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几年来,城市化的加速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对农村经济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成都改革的出发点,就是切实保障城市化加速的农业基础、耕地资源和农户权益,并以此为前提确立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农村土地和房屋的合法转让权。
为了保障城乡一体化的顺利进行,成都率先于全国建立由市县财力支持的耕地保护基金制度,动员农民保护耕地,为城市化和农村资源的大规模流转,设立一道保护耕地的“防火墙”。 每年成都市县两级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26亿元,按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的标准,向农民发放耕地保护金,并与农民养老保险相结合。在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60岁的冯正华就利用耕保基金,给自己和老伴都买了养老保险。“我已经领了3个月养老金,这下不用给儿子增添负担了。”他说,“儿子一家4口,夫妇俩也买了养老保险,我家有4亩多耕地,耕保基金还用不完呢!”
成都独创性地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给予补偿,调动了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同时还开启了建立农村社保体系的大门。以财政性的耕保基金为依托,为农民购买养老保险,实际上就是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缴入第一笔“保费”。18亿亩的红线要守得住,农村保障的体系更要有人保。
成都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村产权确立程序。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找到村民自治的具体形式。
几年的改革让成都农村出现了一件新鲜事儿:不知从何时起,也不知是谁的发明,“议事会”“元老会”遍地开花,成了成都改革的一道独特风景。在这独特的风景下,农户自己作主,参与公共管理,实践了村庄民主。由村民自主协商解决确权中遇到的历史难题,也减少了矛盾和冲突,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确权环境。
从2008年开始,成都推广探索村民议事会、监事会制度。至2009年,已在所有村和涉农社区成立议事会,构建起了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平说:“多年累积的陈芝麻烂谷子等矛盾,一下子全冒出来了。利益怎么调整?矛盾怎么化解?‘清官难断家务事’,交给上面的干部处理,难保公平不说,群众也不一定买账。没想到,交给群众自己搞起来的村民议事会处理,所有矛盾迎刃而解。”
新津县袁山村实施集中居住,要修建一个集中饲养的猪棚。村上在新居附近选好地址,却遭到一户农民的坚决反对:猪棚离他家太近了,有味道。最后,村上召开议事会,9名“村议员”中7名投票赞成修建。因为这个位置最合理,挪到其他地方影响的村民更多。这户农民只好接受,并说:“你们这么多人都同意,我能说啥子呀!”
如今,村民议事会已经作为一项社会管理制度,在成都农村固定下来,开始长久发挥基层民主管理的作用。
成都的试验形象的讲诉了一幅土地制度改革的路线图:在农地确权的基础上,以土地指标交易带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集体土地流转,推动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促进城市化。这场改革实践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农民及其集体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城市则把更多的土地收益返回新农村建设;政府则提供城乡全域规划、确权和其他公共服务,形成政府、城市、农民和农村之间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成都市国土局副局长黄晓兰介绍说,成都市解决“不减少耕地、不能损害农民利益”的城市合理用地道路办法,就是利用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一部分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承载量问题;城市土地的收益再仅哺农村,实现城乡差距缩小、农村共享统筹城乡改革成果”。
以成都市郫县为例,早在2004年初,该县就已经用完了前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该县唐元镇长林村进行土地整理,节约了263亩建设用地。这些腾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被平移到靠近该县县城城市规划区的犀浦镇和友爱镇,经过依法批准征收和对当地农民依法补偿安置后,按规定用作为经营性用地公开拍卖,共得近六亿余元,其中6500多万元用于长林村的拆旧建新、公共配套,2.6亿多元用于犀浦镇和友爱镇拆迁补偿,2.6亿多元用于缴纳税费、土地出让金、耕地保护基金以及社保住房基金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认为,实行综合国土整治,农村可以获得一笔资本投入,城市可以获得土地承载,耕地面积也能增加这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通过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在有效解决了城市发展承载不足的同时,也实现了城市土地级差收益反哺农村。据统计,2004年至今,成都市共投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50亿元,挂钩资金100亿元,整合部门资金近3亿元,平均每年投入25亿多元。实施土地整治和挂钩项目的项目区农村,平均每个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的投入可达到4000万元以上,平均每个农民从城市化土地增值中收益3.2万元,形成了农民与各相关利益方分享城市化土地增值的新格局,也极大解决了制约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瓶颈。
仁寿县板桥乡杨光立在成都武侯区务工,几年前,他的儿女双双顺利转学到武顺街小学。“待遇和城里的孩子一样。”他高兴地说。
户籍制度是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标志性体制壁垒。成都率先进行比较彻底的户籍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实现自由迁徙。这是彻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重要一步。
2009年起,成都市率先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全市所有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建设。为此,成都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7.12亿元。按照每个村(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拨付,直至农村公共服务达到城市水平。
成都变革的故事,不是单一的经济改革。它体现了政府在城乡统筹中地位和角色的根本性变化----向公共功能的服务型政府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