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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一处长收商品房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1日14:5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赵萌)记者上午从法院获悉,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承揽公司商品房,原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电缆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马富强,因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马富强利用担任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电缆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北京东风万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朝阳区双桥咸宁变电站西出线电力隧道工程过程中,提供帮助,于2005年12月收受该公司出资171万余元购买的一套位于朝阳区水郡长安小区的商品房,并由该公司出资21.6万余元进行装修。

  公诉机关认为,马富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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