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李某为张先生酒后代驾时竟盗窃张先生放在车上的钱包,窃走2700元现金。近日,朝阳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去年8月的一天,张先生酒后向就餐的饭店要了一张酒后代驾的名片,按照上面的号码打电话找了一名酒后代驾员。饭后,酒后代驾员驾驶张先生的本田轿车将他送至朝阳区其居住小区停车场后离去。此后,张先生发现自己钱包里的2700元现金不翼而飞。张先生报警后,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当天提供代驾服务的李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多次调查,但李某始终躲藏,2010年11月16日,李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