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某小学音乐教师李某猥亵6名女学生被捕,受害学生中有5人收到了共计45万元的赔偿。怀柔区教委负责人称,教委在事发后未报警是因为受害者家长不希望通过司法手段解决。(2月23日《新京报》)
不知从何时起,一些犯罪分子形成了一个可以“逍遥法外”的犯罪模式:先用禽兽的行为将别人深深的伤害,然后找人出面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给受害人和家属一笔庞大的安慰金,达到息事宁人的效果,也许受害家属几辈人都没见过这么多钱,至此,一个人面兽心的犯罪分子,反而成了受害人和家属的“恩人”,他们将会感激涕零的为其保守秘密,并表示不报警和上访。
并不是受害家属不想报警,而喜欢用自己亲人的伤口换取发臭的铜钱,在很大的程度上,还是迫于犯罪分子的淫威,因为,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行事,可能最终会落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怀柔某小学音乐教师李某猥亵6名女学生就是很好的一个典型。李某2008年在一个中学任职时,对一名女生做出了不轨的行为,但是,受害人的家长并未向学校和教委反映此事,可见李某在家长心目的淫威已经根深蒂固了。
带有悲剧化戏剧色彩的是,当该女生的班主任听说此事后,立即报告了校领导,随后校方又报给了教委,但是,处理的结果却带有严重的讽刺色彩,教委不但没有报警,也没有追究李某的责任,只是让他写了份检讨,就将其调往小学,这意味着更多的学生将惨遭毒手。也许,那位女生的班主任到死也不会明白,为什么处理的结果会如此不可思议?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里面的水有多深。
李某在中学胡作非为后,如果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6名小学生就不会遭到猥亵,6个家庭就不会背上痛苦的阴影。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虽然,怀柔教委没有直接猥亵6名女学生,但是,它间接的充当了帮凶,就如同孙悟空每次要打死妖怪时,突然有神仙来领妖怪的帮凶一样,在更大程度上,怀柔教委和李某就是狼与狈的关系。
虽然,受害学生中有5人收到了共计45万元的赔偿金,但是,再多的赔偿,能否买回之前5个家庭的幸福和快乐?而且,一个小学教师,一下子怎么能拿出45万元,当然这不排除学校出钱的可能。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学校也显得很可耻,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能帮助禽兽继续害人的人,绝对不是一个善类。而且,那些赔偿金是纳税人的钱,在支付之前,有没有问过纳税人?还有,纳税人的钱何时堕落成强奸费?(魏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