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资及社保费用得以全额清偿
本报讯 (记者陈丽莉 通讯员喻景鹏、曹雨轩)注册300万元的小企业汇中电器经营不善,连连出现亏损而资不抵债。昨日,记者从顺德法院了解到,汇中电器主动向顺德法院申请破产后,经过一年零4个月的审理,已经终结,所有工人工资及社保费用将得以全额清偿。
民企艰难维持终告破产
据法院的相关人员介绍,2009年4月30日,汇中电器在经营中发现现金流不足,也没有其他资金可以维持,连续长时间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被迫停止经营。当时公司已累计亏损277万元,到期债务163万元,其中所欠普通债权人的债务金额为1021637元,欠工人工资90609.82元,社保费用9764.64元。
公司停业后,一部分的员工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非股东)个人垫付,但还是拖欠了大批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面对欠薪压力,2009年6月30日,汇中电器向顺德区法院申请破产。
由于张某之前用个人财产为工人垫付了工资,还有之前垫支了破产费用,假如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人将一无所获。最后,在顺德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张某同意将其全部债权按60000元进行清偿,放弃其他债权。因此,所有工人工资及社保费用均得以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按3.315%的比例得以清偿。
只有合法“死亡”才能保护好债权清偿
为何以公司的有限财产清偿这家小企业的债务呢?审理该案的法官李红解释,只有汇中电器的合法“死亡”才能使各方利益得到了最大的保护。李红说,这是顺德区法院近年来审结第一单民营公司破产案件,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如何合法退出值得关注,因为目前存在着一些公司解散后长时间不清算、拖延清算或清算不合法的情形,使得法律规定的公司退出机制不能实现,无法查明公司的实际经营及财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