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宣判: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原副司长温明炬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查明,温明炬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利成、总经理李景艳(均另案处理)的请托,为请托人在承揽土地调查项目及减免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温明炬先后收受董利成给予的人民币70万元,并于2007年1月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收受北京国源公司20%的股份(收受时价值人民币20万元)。温明炬于2008年7月退出北京国源公司20%股份(退出时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现赃款已全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