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官,她走到哪里,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如果您对我们法院和法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直接联系我……”她就是刚刚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的武昌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宁。几年来,她直接或指导法官审结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案件3000余件,先后被评为湖北省巾帼建功立业模范人物、湖北省十大维权女法官、荣立个人二等功。
在审判实践中,江宁发现很多女性当事人在维权的过程付出的成本相当高,反复诉讼也消耗掉大量司法资源。江宁从不就案办案,而是耐心地引导当事人分析形势,以利于当事人作出明智的选择。
拆迁户黄某下班回家发现家被拆了,多方求助无果后来到法院大闹。江宁没有来气,而是心平气和听完了她的讲述,讲明法院一定会依法维护她的合法权益,但是她也需要调整情绪。经过循循劝导,黄某态度发生转变,最终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协议。
江宁注重倡导家庭美德建设。汪婆婆为房产将儿子媳妇告上法庭,希望要回已经赠与儿子的房产。了解症结之后,江宁带领法官们发动亲戚邻里做工作,说服婆婆的亲家拿出一套住房给婆婆居住,并和儿子媳妇一起帮助搬家,融合了亲情,也把法律的温情传递给了社会。
在她的倡议和指导下,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专设了全部由女法官组成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年结案500件以上。江宁深知,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仅靠倾注情感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通过技术和能力展示出的司法智慧进行评估和权衡,通过裁判的选择和权衡,弘扬道德的一面,满足社会正义感、调节法律某些刚性规定的不足,体现司法人性化。
记者 高星 通讯员 凃莉 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