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讯(记者袁京)记者昨天从全国总工会获悉,三年内,女职工专项合同将在建立女职工组织并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实现全覆盖。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简称“女职工专项合同”)是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机制和手段。据了解,女职工专项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女职工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妇科疾病检查、生育保障等待遇;女职工的职业教育、技术培训、晋职晋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