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联动、内部协作、监督同时也不放松职务犯罪预防——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构建起诉讼监督立体格局,增强了监督实效。2008年6月至2010年11月,该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追诉漏犯并被法院判决有罪21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1件,监管机关已全部纠正。
2008年6月,在南丰县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南丰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全县加强诉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我们与领导小组中的公安、法院、税务、工商等19个重点成员单位分别签署文件,建立了业务交流、案件移送和案件信息通报等制度。”该院检察长蔡伟明告诉记者。2008年6月以来,该院通过走访、检查行政执法案卷和治安案卷等方式,发现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9人,占自侦案件立案总数的61.3%。
该院的内部协作一体化机制,使各相关部门共同攥紧了监督“拳头”:院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院诉讼监督工作,对诉讼监督任务、办案人员统一安排调度。2008年6月以来,该院共跨部门调度人员46人次,各部门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9人,从中立案11人,立案监督线索6件6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提起公诉5件5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在内外部共同发力的同时,该院还与水利、电力等10个预防联系单位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办案时,应与联系单位共同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手段、规律与趋势,做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帮助联系单位完善内部预防机制;预防联系单位应主动向检察机关介绍有关专业法规和政策,协助办案,并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预防措施和对策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
据悉,两年来该县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向该院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6人,占该院自侦案件立案总数的19.4%。
(本报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