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特派记者王莹发自北京“有基层法院的同事告诉我,新的征地拆迁条例刚公布,基层政府县长就上门了,让法院准备相应的班子,准备拆迁。”今年1月正式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昨日成为“两高”审议中司法界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贵州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说,新条例的出台,让法院“感觉压力很大”。
新拆迁条例从制定到出台一直争议不断,与原有条例相比,最大亮点在于取消了行政强拆,改由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此,李汉宇说,新条例颁布后,最大的变化就是行政机关自己没有执行权了,自己不能搞拆迁,因此,对于生效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和执行,“据我了解,对这一条规定,法院的裁决权问题不大,但拆迁都要由法院来执行,我们自己感觉压力很大。”
李汉宇认为,在目前的司法体制下,如果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要保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去审查,并且执行到位,会有问题。“法院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在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内独立行使法律审判权?”李汉宇表示,对法院在类似事件上的独立司法审判存在担忧,尤其是在基层法院。他认为,在目前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同级法院人员的情况下,存在难度。
“新的拆迁条例刚出来,有基层的同志告诉我,条例一公布,基层政府的县长就找上门来了,以县委副书记的身份召开专题会议,让法院准备相应的班子,准备拆迁。你说你是执行还是不执行?”李汉宇说,自己对这个问题也觉得挺困惑。他为此建议,可否考虑由上一级的人大来选举产生法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