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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后生养两家争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3日09:59  法制日报

  □刘雷 屈挺

  近日,一对来自成都的中年夫妇来到四川省武胜县飞龙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哭诉:十四年前,夫妻俩为了想生一个儿子,就将自己出生刚刚三天的女儿送给飞龙镇一游姓人家抚养。十四年来,夫妻俩每每想起这事就都黯然泪下,身心俱受折磨。现在,他们的经济条件好了,为弥补以前的过错,希望将自己失散多年的女儿找回。

  飞龙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安抚了夫妻俩的激动情绪后,按照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飞龙镇木井村游家,经核实确认游家的女儿的确不是亲生,而是十四年前从医院一对夫妇那里抱养来的,十四年来,游家夫妇不知为这个女儿付出了多少,就连他们唯一的儿子都常常抱怨父母偏爱妹妹,但夫妻俩说:每天只要看到那个娃儿脸上的笑,什么苦和累都值了。

  核实情况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便带着成都夫妇来到游家。一听说成都夫妇是来将女儿要回去的,游家就不答应了,两家人为女儿争执不下,一致要求在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公道。

  司法所工作人员抓住“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一感情脉络,充分说法、说理、说情,对比分析了两家的抚养条件,将养父母对女儿的爱引导到更加利于女孩的成长上来。老实厚道的游父说:“把这个孩子养这么大,现在说走就要走了,好像就在割我们的心头肉啊。不过为了孩子好,跟着她的亲生父母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以后成了才,我们也值了。”最后在征得女孩本人的同意下,生养双方达成协议:成都夫妇为感谢游家十四年来对女儿的抚养,一次性给付游家抚养费48000元,并恢复对女儿的抚养关系;游家夫妇同意终止与女孩的抚养权利和义务。成都夫妇拉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游家夫妇的手动情地说:“感谢司法所,感谢老游夫妇,让我们一家团聚,虽然孩子跟我们走了,但我们两家的情永远割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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