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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进旅馆里丢电脑不翼而飞 失主悬赏千元寻找

  半岛都市报3月20日讯(记者 刘纯来) 19日,一家电视机厂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向本报反映,3月17日下午,他与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住在即墨市一家旅馆时,发现他们的两个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两人找旅馆讨说法,旅馆称是两人没看管好。为找回电脑,两人无奈悬赏寻求线索。20日,记者采访时该旅馆负责人称已提醒过住客,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张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们公司在即墨搞展销,他与另一名工作人员临时住在即墨市国营汽车站北侧的一家旅馆里,每天30元。17日下午1时许,他和同事吃完午饭返回旅馆时发现他们放在房间里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张先生发现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窗户也没有被打开。

  “我们找到旅馆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称此事与旅馆方面无关,是我们没有保管好。”张先生气愤地说,他怀疑旅馆有内贼,同时不排除是被隐藏在旅馆里的小偷所盗。张先生称,两台电脑价值超过9000元,更重要的是里面有企业策划和物料报价等信息,这些资料很重要。

  20日,记者来到事发旅馆,一杨姓女子告诉记者,她与老板是亲戚,旅馆目前由她负责。她回忆说,17日中午张先生外出时,一住在旅馆的胡姓男子前来退房 ,当时男子背着一个笔记本电脑背包,此人曾在旅馆住了两天。后来他们在清理该男子住过的房间时,发现了一把直尺,怀疑是用来撬锁的。当记者问尺子放哪里了?该女子称找不着了。她还表示,旅馆内张贴着“提醒”,丢了东西是两人看管不力造成的,旅馆没有任何责任。记者看到旅馆内的确贴着写有“请把贵重物品放在前台保管 ,不放者如有丢失,本旅馆概不负责”的一张纸。

  目前 ,张先生已报案。为了尽快找到电脑,他有意悬赏1000元寻找相关线索。对于张先生的遭遇,即墨通济工商所万副所长告诉记者,张先生与旅馆之间构成了消费约定关系,对客户有维护财产安全保管义务,即使旅馆方面贴有提醒,客人物品被盗,旅馆方面也有一定的过失,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住客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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