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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打伤方舟子者出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1日07:05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因雇凶打伤方舟子而被媒体称为“铁锤教授”的肖传国服刑期限已满,于3月17日被正式释放出狱。目前,肖传国和方舟子均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一个要求认定无罪,一个要求重新定性、从重判罚。

  肖传国对案子“不服气”

  按照北京石景山法院去年10月对肖传国案作出的一审判决,肖传国被判拘役5个半月,刑期截止日期为今年3月7日。

  本案当事人之一的方舟子上周向记者介绍,肖传国在判决后有13天监视居住,不能计算在服刑期之内,因此肖传国的释放日期会在3月20日前后。

  对于这一说法,记者采访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时,他向记者证实肖传国在一审判决后、二审判决前确实有过监视居住。

  昨日上午,记者通过知情人士获悉,肖传国在服刑期间情绪比较稳定,一直比较配合监所的管理和教育,但一提起案子就有些“不服气”。知情人透露,目前肖传国确已刑满释放,被释放日期为3月17日。肖传国是在当天早上悄然离开监所的。

  方舟子称担心报复

  “他出来了,我得加强安全防范,保镖还得接着请。”得知肖传国出狱后,方舟子对记者透露了他的担忧,对肖的量刑太轻,不仅起不到威慑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是在“鼓励犯罪”。他担心肖传国等人出狱后“变本加厉”地进行报复。

  方舟子称,他已于上周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认为肖传国案属“重案轻判”,要求重新审理。他认为即使法院认定“故意杀人未遂”有难度,也至少应按“故意重伤未遂”判。

  律师称应算治安案件

  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肖传国被终审判决构成“寻衅滋事罪”后,他应家属的要求帮忙写了一份申诉状,由家属向北京市高院递交,要求认定肖无罪。

  “这个申诉目前还没有结果。”高子程介绍,肖传国雇凶殴打方舟子等人,是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但两名受害者的伤情又没有达到定罪的程度。高子程称,单从法律角度考虑,只能算是一起治安案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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