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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0日讯记者胡建辉记者今天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把进货关,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
药监局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落实省以下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采购和使用原料的监管,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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