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到2015年,我省将全面使用国Ⅲ标准燃油,成都市主城区加油站逐步实现供应国Ⅳ油品,以此来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进一步改善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
大气复合型污染逐步显现
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省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日益突出,以光化学污染和细颗粒物为特征的新型大气复合型污染已较严重。
据该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我省城市空气质量整体好转,但局部地区空气污染仍较严重。其中,2010年成都、攀枝花、宜宾3个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成都市可吸入颗粒物近5年连续超标,未出现明显改善。
“并且到十二五末期,我省的城镇化率将达到48%,届时城市机动车的数量将大幅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将进一步增大。”该负责人说。
2015年成都供应国Ⅳ油品
“到2015年,我省将全面使用国Ⅲ标准燃油,成都市主城区加油站逐步实现供应国Ⅳ油品,以此来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据该负责人介绍,在“十二五”期间,我省环保部门将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增加优质车用燃油的市场供应,来推进车用燃油低
硫化。
据了解,实施成品油新标准是我国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主要手段。“国Ⅳ”标准参照目前欧洲实施的“欧Ⅳ”标准制定,与“国Ⅱ”、“国Ⅲ”标准相比,油品中允许的硫含量大幅减少,分别为“国Ⅱ”的1/10和“国Ⅲ”的1/3。
除提高燃油标准以外,我省还将加快油气回收力度,来进一步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问题。
今年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该负责人说,“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而机动车污染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来源。但如果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后,我省就可以从排放准入、油品质量等多方面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
今年7月1日,成都将按照国家统一计划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我省还将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在成都市及有条件的城市成立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该负责人说,此外,我省环保部门还将制定四川省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建立不达标机动车的强制淘汰机制。并深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公安部门协调,争取环保标志作为车辆年审的前置条件。华西都市报记者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