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我一直关注委员们讨论文化与幸福关系的报道。如今,追求经济的发展,关注民生的幸福,已是全社会的共识。那么,我们常说的文化,与幸福有着怎样的关系呢?文化,在我们所追求的幸福中究竟占什么位置,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一些委员在讨论“文化与幸福”的话题时,提出的“文化民生”,文化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的观点,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我们为什么需要文化?因为它与幸福息息相关。文化能够给人带来幸福,尤其是能够让人的精神世界感受到充实、幸福。著名作家冯骥才在谈到我们的文化、艺术该怎样给老百姓带来“幸福感”的问题时说:我们人的幸福是立体的、多方面的——有物质的幸福,也有精神的幸福。文化要承担的责任就是使人们精神幸福。文明的社会给人们带来的是种种陶冶心灵的东西,享受好的文化艺术作品,有创新的、高质量的文化艺术作品。社会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实际上就是希望获得精神上的幸福感受。
其实,这些对文化与幸福的看法,都说到了文化的本质和特征。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一种个人提高的巨大手段,是人们共同努力的向上追求,是寻求幸福的形式之一。人们能够追求文化,享受文化,拥有文化的权利,是一种幸福,反过来,文化能够给我们带来善的生活,高尚的生活,幸福的生活。可见,文化,是幸福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给人带来幸福、幸福感的,固然离不开科学的力量,物质的力量,但惟有文化的力量、精神的力量,才能给人带来长久的、持续的、深刻的内心的满足——幸福或幸福感。记得文化大师林语堂曾说:文学、艺术、诗歌这些文化的事物的存在,是为了可以让我们感受到更健全的人生意义,使我们回复到健康幸福的生活,我们拥有知识上的鉴别力,以艺术为游戏和个性,读书的艺术,写作的艺术,都是文化上的享受,文化上的幸福。 所以,文化要“给力”我们的幸福,文化必须首先是真、善、美的,这是文化的基本要素。文化追求真、善、美,才能坚持、固守文化的秩序和原则。只有人去崇拜真、善、美,才能获得文化的快乐、享受和幸福。真、善、美的文化,给我们的是科学、知识、真理,塑造我们的伦理、道德、品性,让我们的生命和心灵获得审美的体验和期望。
在一个文化厚实、深沉的社会里,文化的价值和作用在哪里?文化培养了我们的历史情感,使我们拥有共同记忆,我们不会因此忘记传统,割断历史,因为这是我们所拥有的文化家园,难道这不是我们的幸福吗?作为公民,文化参与、文化普及,充分享受文化的滋养,难道这不是我们的幸福吗?身居城市,家园何在?城市美学更加合乎我们身心的安顿、安静的栖居,难道这不是我们的幸福吗?文化最直接的体现是,人文的细致、哲学的深思、文明世界人与人之间不能或缺的婉转和体贴,是我们的生命和灵魂寻找到了永久皈依,难道这不是我们的幸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