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任用识别,提高用人公信度,近年来,湘西州泸溪县实行三措并举,加强试用期干部管理,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提供人力保障。
实行岗前教育制。试用期领导干部上岗前,由县委领导和县委组织部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不足,并提出希望。同时,开办培训班,及时对试用期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的集中培训,使其尽快转换工作角色,适应新岗位的需要。
实行目标责任制。试用期部到任后,根据岗位职责,制定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在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后,确定为干部在提拔试用期间的具体履职标准。试用期满考核时,在考察试用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的同时,重点考察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完成情况。
实行民主考评制。试用期满后,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结合绩效考核对干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通过“一述两评”、个别谈话等环节,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职情况,同时考察社会交往、个人爱好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情况。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较胜任现职的,延长试用期;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近年来,实行试用制的新提拔任用的干部中有1人被延长试用期。
稿源:红网 作者:杨子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