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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山东3月21日电(通讯员蔄冬青 卢博)伪造他人的房产证是违法的,擅自给自己的房子造个房产证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近日,为向他人借款,伪造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用来作抵押的郑某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郑某经营一家小公司,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2010年3月,找朋友刘某借款,刘某法律意识较强,要求郑某提供担保人并用自己的房产证做抵押。担保人找好了,可是郑某的房产证已经用作他途,情急之下,郑某找人伪造了一份自己的房产证,将其作为抵押向刘某借款10万元。2010年4月,还款期限一个月已到,刘某多次催要,但被告人郑某因银行贷款没有办好一直未还款,刘某便持郑某的房产证将房屋卖与他人。11月11日,当刘某与买主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时,房管局工作人员发现该证件系伪造的。后郑某被抓获。近日, 郑某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