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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未相碰索要损害费 涉嫌抢劫罪被判四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1日10:49  正义网

  正义网湖南3月21日电(通讯员 颜丹)在自己乘坐的车辆未与他人车辆发生任何碰撞的情况下,下车将对方车辆拦住,以暴力相威胁向他人索要钱财。近日,被告人覃海蓉因涉嫌抢劫罪,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千元的判决。

  被告人覃海蓉、舒文平、舒祥(二人均已判刑)等人乘坐面的车,在沅陵县马底驿乡毛坪路段与逆向行驶的一解放牌货车会车,在两车未发生任何挂擦、碰撞的情况下,覃海蓉及舒文平、舒祥下车将解放车拦停,多次无理殴打货车司机及车主贺某,并砸烂货车挡风玻璃,索要钱财,贺某被迫将身上仅有的1200元现金交给覃海蓉。覃等人嫌钱少,又以不给钱就打人相威胁,向贺某索要现金8000元。贺某迫于无奈,打电话叫人往其银行卡上汇钱,覃海蓉等人拿到贺某给的5000元后才将货车钥匙退还。

  舒文平等人拿到钱后逃往沅陵,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舒文平身上搜出剩余赃款并已由公安机关退还给贺某。覃海蓉潜逃至外地,随后通过网上追逃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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