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甘林
19日,武汉市曝光了第一批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的市民名单,并附了视频截图,在市民中引起巨大反响,百姓们对这一举措纷纷叫好。以上不文明行为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同时也影响到许多市民利益,个别人甚至深受其害(如从楼上扔啤酒瓶子砸伤人甚至致死等),对上述那些不文明的人和事进行整治、管束,相信没有谁会不乐意。
具体到通过媒体公布不文明市民名单,是否一边倒式的赞成情形就一定好呢?我看未必。相反,我倒觉得,在通过媒体公布“不文明市民名单”之前,如果能听听不赞同的声音没有坏处。
事实上,19日在不少媒体上,与武汉公布不文明市民名单同步见报的还有北京市专项整治涉牌违法行为和“霸王车”的违章公车名单。尽管这是两个城市同时对不文明的行为宣战,但奇怪的是,武汉市选择拿普通市民举例子,除了刊登该名单的媒体叫好之外,外地媒体几乎无一作正面解读,反倒是对于北京对包括“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司专车管理处”、“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车管处”等在内的,以往很少曝光的敏感单位或特殊部门所属的违法车辆一并曝光的给力之举,许多媒体都大加赞赏。
同时,笔者发现,人们对北京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所说的 “交通秩序不仅需要普通市民的人人参与,更需要公务员、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的模范带头。如果这些人首先杜绝霸王车,那才能给公众起示范作用”这番话,不仅记忆深刻,而且认同度颇高。
如此说来,虽然武汉市公布不文明市民名单肯定有合理的成分,但这种重点曝光普通市民的做法是否合适,能否比北京拿特权车、霸王车开刀的良好社会示范效应更显著,且广受欢迎显然不可同日而语。比如,南方某报的一篇社论中就是这样说的:治理不文明行为,无差别曝光才能真正唤起市民耻感,一视同仁的处罚也才能让人产生对制度的敬畏。
我个人深以为然。仅从这个层面看,对曝光不文明市民的举措大声叫好,并且还借市民之口声称处罚力度还嫌不够(“罚轻了,要重罚!”,“要清楚到个人的脸,那就太棒了!”)的情形,未免有种不假思索、积极主动迎合,但却缺乏独立思考和理性分析的感觉,也是远离评说社会现象理当恪守的客观、公正立场的一种思维体现。这样的习惯,对于公信力显然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