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3月21日讯(通讯员 李静 李银明)2011年3月20日,湖南省耒宜高速交警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对该驾驶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当日9点55分,永兴中队值班室接12122指挥中心转警称:在京港澳高速1710KM往南发生两台大货车刮擦事故,其中一台牌号为“湘LA2599”的红色大货车已驶离现场。得此情况后,中队长胡杰立即指示路面巡逻民警布控追查,并派出2名事故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10时40分许,民警在马田往南路段查获了“湘LA2599”号大货车。随后,民警提取了遗留于该货车尾部右侧的少许蓝色漆片,并对留有蓝色漆片部位的离地高度进行了丈量;经过民警在事故现场勘查后,确认了该车正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在铁的证据面前,驾驶员邓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邓某交待,当时他驾驶湘LA2599号车从耒阳上高速,往南行驶了500米准备变更车道时,被行车道一辆湘D15387号大货车尾随相撞,事故发生后,邓某停车并下车查看湘LA2599号车尾部受损情况,但因害怕对方车辆有人受伤和承担赔偿责任,遂抱了侥幸心理驾车驶离现场,邓某表示十分懊悔。
所幸此次事故无人员伤亡,未造成严重后果。最后,中队对邓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稿源:红网 作者:李静 李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