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3月21日讯(通讯员 颜丹)自己染上毒瘾,以贩养吸,还拖女友“下水”,指使女友帮其贩毒。3月21日,经湖南省怀化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舒晓明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沅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舒晓明系沅陵县肖家桥乡复兴村村民,在社会上结识了“坏朋友”,染上了毒瘾。长此以往,毒资难筹,就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2010年10月18日,舒晓明在沅陵镇迎宾北路“金旋风”宾馆门口,以1000元的价格从上线毒贩手中买了20个海洛因“包子”。
次日,在该宾馆房间注射了一个毒品海洛因“包子”后,舒晓明叫其女朋友米某(另案处理)在沅陵镇湘中电力局门口以100元一个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龚某,案发后,舒晓明被公安抓获。
稿源:红网 作者:颜丹